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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 通化东宝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_世界速看

2023-05-26 21:42:1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3-035


(资料图)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化东宝”)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为 2020.40 万

份,行权期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且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的股份。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将

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彦明就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法

律意见书》。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通化

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7),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699 万股,授予价格为 8.50 元/股,授予对象为 92 人。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已完成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31 元/份调整为 14.10 元/份,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50 元/股调整为 8.29 元/股。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激励股份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

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明

焱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公司将注销王明焱等 13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144 万份,同时回购注销王明焱等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

宝激励股份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乔巍等 13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

励计划》,公司将注销乔巍等 13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8.5 万

份,同时回购注销乔巍等 5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 万股。监

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10 元/份调整为 13.80 元/份,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8.29 元/股调整为 7.99 元/股。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价格调整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法律意见书》。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 35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 80 名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

整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书》。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行权数量为 2,020.40 万份,行权人

数为 352 名,行权价格为 13.80 元/份。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公司于 2022 年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80

  元/份调整为 13.55 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99 元/股调整为 7.74 元/

  股。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通化东

  宝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的

                         本次可行权的股        本次行权的股    股票期权数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万   量占其已获

                          (万份)            份)      授数量的比

                                                   例(%)

冷春生        董事长兼总经理            280.00     0.00      0

张国栋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0.00      0

张文海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0.00      0

迟军玉         总会计师              20.00      0.00      0

苏璠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0      0.00      0

陈红          副总经理              12.00      0.00      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46人)           1,608.40    0.00      0

       合计(352人)              2,020.40    0.00          /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三)行权人数:共有 352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 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

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激励对象参与行权,不涉及上市流通事项。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行权。

本结构发生变动。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未获得募集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2023年5月25日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公司未因行权事宜导致股本结构

发生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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